矽品 (2325)15日舉行股東臨時會,為了避免大家霧裡看花先來看看公司法(下稱本法)關於開股東會的規定,目前矽品在外流通股數為31.163億股。本法第277條規定公司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章程且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之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不足前項定額者,得以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此條的規定是希望股東會的決議由多數人用行動出席表達同意或是反對的意見符合多數決的精神,但現在上市公司上市條件通常是股全要分散給一般眾多散戶自然人,後來有一些公司在小股東出席意願低落下反而無法招開股東會所以本法修正規定如果無法滿足2/3出席人數得由半數出席即可但為了確認多數人的決定同意數要超過2/3才通過議案。電子投票參與表決的 1,009 人約持 15 億股佔 48.25%,親自出席或受託出席人數在 367 人手擁約 13.2 億股42.44%,今臨股會出席股數達 28.2 億股,超過矽品在外流通 31 億股的一半符合第一項規定順利召開,須要1/2出席股東即14.1億股數同意之門檻
提案內容如下:
第一案: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主要說明為增資發行新股以進行本公司董事會已依法決議通過與鴻海的股份交換計劃,預留足夠的股份供本公司2014年的海外無擔保可轉換之用,充實營運資金,並考量募集資金之時效性以及便利性等因素,擬提高本公司資本額,並擬將核定資本額自36億股提高至50億股,包括發行8.406億股與鴻海換股、預留2.458億股供去年發行的4億美元可轉債轉換用,並預留足夠額度以因應未來營運與資金需求。
第二案:為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說明為本公司為進行董事會已依法決議通過與鴻海的股份交換計劃,同時為了增加營運的彈性,擴大營運規模,擬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之投資範圍與額度,投資的額度的比例從淨值的20%修訂至提高至60%,由於計畫取得鴻海3.592億股,預計本次對鴻海的投資將為公司淨值的43.2~52.9%。
兩個主要議案皆未順利通過,第一案贊成股全數13.5億股,佔出席股數46.57%未達半數反對股數為7億9727萬7882股,占27.49%;棄權股數為7億3413萬7903股,占25.3%。第二案贊成股權數13.6億股,佔出席股數47%亦未達半數,反對股數為9億2998萬6843股,占32.06%;棄權股數為6億1978萬5318股,占21.37%。第一案與第二案,皆未順利通過,也就是引鴻海案確定無法成立;第一案贊成股權數僅13.5億股,佔出席股數46.57%,第二案贊成股權數也只有13.6億股,佔出席股權數約47.19%,公司派訴求被股東否決。第一案經過電子投票的結果:贊成6.1%,反對57.1%,棄權36.8%第二案經過電子投票的結果:贊成7.3%,反對48.5%,棄權44%從表決過程跟結果看來出席的人都是矽品的公司人馬所以都是投同意票,而採用電子投票方式選舉的人幾乎都是選擇反對票或棄權,所以雖然股東會現場員工人數氣勢盛大呈現好似表決一致會通過的氣勢,但是反對者既然反對當然不會去現場投票啦,本法規定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所以電子投票跟現場投票是具有一模一樣的效力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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