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程晏鈴  Web Only

12月18日,第八屆立法院休會前一天晚上,立法院三讀通過《國土計畫法》,外界形容這是出乎意料的驚喜,然而,這個驚喜卻讓台灣等了23年。《國土計畫法》通過三讀,內政部預計最晚將於民國111年全面落實,包括20個配套子法、全國國土計畫、地方國土計畫以及國土的四大功能分區,都要全面實施上路,區域計畫則同步退場。這個法對台灣為何如此重要,又將改變台灣土地哪些面貌?
2013年11月,一部《看見台灣》讓台灣人看見了遍體鱗傷的土地;從山林濫墾濫伐、風災形成的土石流席捲,到大批的農田成為工業用地,土地破碎之外,汙染的痕跡斑斑,像是滿山遍野大地的傷口。
大地的傷口 過去無「法」可救
位於彰化二林的中科四期工業園區,土地面積631公頃,有8成台糖農地,其他2成也是農地,原本的農業聚落硬生生被改成政府口中「促進經濟發展」的工業區。彰化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蔡嘉陽曾抗議,除了二林園區,包括六輕地興建,以及早期填海造陸的彰濱工業區,都讓原本有生機盎然肥沃的土地,全轉換為工業用地。
這些土地的傷口,形成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台灣過去並沒有全盤的國土規劃。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直言,就算台灣過去有《區域計畫法》跟《都市計畫法》,管制國土利用的強度不夠,土地利用方式很容易說變就變,才會有農業生產帶出現工業區、山坡地出現濫開發建地的情形。
這些,都讓台灣的土地面貌,一天一天在衰敗。
「台灣國土會變成這樣,就是地方政府被利益團體挾持,帶頭踐踏《區域計畫法》,」林淑芬氣憤地說,區域計畫也有國土分區,但是當政府想要新增或是擴大都市計畫的時候,這些分區很容易被隨意變更,「我們不允許即興式說變就變的國土計畫。」

《國土計畫法》分四大區 土地利用規範更嚴格
現在這部剛通過的《國土計畫法》,說穿了,最關鍵的改變,就是將台灣國土劃分為四大功能區:國土保育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跟城鄉發展地區。功能區劃分的意義在於,土地的使用必須嚴格遵照這些功能區的分類,就算以公共利益之名,也不容許地方政府或中央任意變更土地使用的方式。
內政部長陳威仁說,未來台灣只容許在城鄉發展地區開發工業區、機場、建水庫或高速公路等設施,不能像以前一樣大舉徵收良田或國土保育區的土地,營建許可也只限制在城鄉發展地區內申請。
土地任意變更現象 將成為歷史
事實上,在《國土計畫法》規範下,國土保育區就以維護自然環境為前提,限制開發。意思是,過往山坡地濫墾濫伐,建地亂開發地亂象可望消失。農業發展地區也嚴格限制只能從事農業生產相關的利用方式,所以過去農地被隨意徵收成為工業區,工業區鄰近農田,廢水汙染農地的現象也可望解除。
但內政部營建署綜合計劃組第一科科長蔡玉滿則指出,目前已經被徵收作為工業區的農地,像是中科四期二林園區,未來仍被劃設在城鄉發展地區第二類型的土地,沒有辦法變更回農業發展地區,最多只能限縮使用強度,增加管制。
曾吵的沸沸揚揚的南投清境農場,滿山滿谷的民宿,也可能在未來,被劃入國土保育區,限制開發,「如果未來清境農場被劃設為國土保育區,就不能開發,原本合法使用的(民宿)就會給予損害賠償,但若原本就不合法,則依法拆遷,」陳威仁舉例。
可能有人會問,這樣的國土劃分如果真的要變更,該怎麼辦?
根據《國土計畫法》第15條,每一次變更分區,地方需要5年,中央需要10年的全面檢討,檢討這樣分區有沒有問題,是否要重新變更土地的使用。意思是,就連地方政府也不能隨意新增或任意擴大都市計畫。
「這個法等於是長期的規劃,增加台灣土地利用的穩定性,」林淑芬邊露出滿意的微笑,一邊說。
推動立法成功的國民黨立委邱文彥,拿出「畢業作」,自豪地說,國土規劃從過去以人的需求,到現在轉換為適地適用。「我每次都想到從荷蘭高空看下去的樣子,土地的面貌非常完整,」對邱文彥來說,《國土計畫法》就是要讓台灣成為未來的荷蘭。
《看見台灣》讓台灣看見怵目驚心的國土真相,走了23年的《國土計畫法》還需要6年的時間慢慢成型,慢慢地讓台灣的傷口癒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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